扬中市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,镇江市、丹阳市、句容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,标志着镇江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全域“满堂红”,顺利完成市第八次党代会明确的奋斗目标。这在镇江精神文明工作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,是320万镇江人的共同荣誉。荣誉来之不易、弥足珍贵,必须倍加珍惜。
文明,一个城市的精气神,一个时代的价值观?!叭拿鞒鞘小笔悄壳肮诔鞘凶酆侠嗥辣戎泻鹆孔罡叩娜儆@?2年努力,镇江于2015年以全国第六、全省第一的成绩首获“全国文明城市”称号,至今年已4次荣获该荣誉。在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,我们经历了从理念到实践的深刻转变,从最初的集中攻坚到现在的润物无声,从追求“单一的干净整洁”到现在的“文明风”与“烟火气”兼具,从最初的“管理为主”到现在的“综合治理”。但所有这些“变”的背后,不变的则是对提升城市形象、释放城市温度的初心,希望让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个人都能搭上发展的快车,享受城市文明的硕果。我们始终牢记:城市的核心是人,文明城市创建不仅要看地标建筑撑起的天际线,更要看万家忧乐拼成的地平线。
用文明擦亮城市幸福底色,就是要在文明城市建设中始终聚焦群众“急难愁盼”,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,实实在在解决群众需求,让人民群众有“获得感”“幸福感”。所谓“获得感”,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,既要通过文明城市建设,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,让人民享有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,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平台,借此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;也要通过文明城市建设,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,让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个人有梦想、有追求,同时活得更有尊严、更体面,享受公平公正的同等权利。所谓“幸福感”,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感觉被尊重,以城市为荣。这不仅需要城市建设重视人性化尺度,时刻从普通使用者的角度出发,以人的真实体验为衡量空间质量的评判标准,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;也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,尊重群众对城市建设、城市管理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鼓励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,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让人民群众在共治共管、共建共享中有更多幸福感。
文明创建是一段永无止境的“自我提升”,更是一场永不停歇的“幸福接力”。只要我们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的文明城市建设理念,始终坚持以文明擦亮城市幸福底色,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,实现“人”与“城”的双向奔赴。(辛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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